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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4部委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 (修订版)的通知
市有关单位,各县(市、区)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发展改革委等4部门《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4部委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通知》(粤发改信用〔2019〕25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44部委印发关于对统计领域严重失信企业及其有关人员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修订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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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发展和改革局 中国人民银行清远市中心支行
清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清远市统计局
2019年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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