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授信终于批下来了,技术改造项目顺利推进,感谢您们对我们民营企业的关心帮助!”清远市佛冈县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负责人翁先生在成功获批银行贷款授信后,立刻给清远税务部门打去感谢电话。
这是近日清远市税务局开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黑名单制度以及联合惩戒,同时通过有的放矢开展“黑名单”工作,为符合条件的企业提供有关救济服务的成效之一。
据了解,翁先生的企业此前一直依法纳税、诚信经营,2023年6月,因财务制度不够规范,企业接受了虚开发票被税务部门立案检查,需追缴税款及罚款100余万元。一纸送达告知文书将企业确定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让翁先生后悔不已。
作为当地小有名气的高新技术企业,翁先生的企业在其行业内有多项领先专利。目前企业正处在加大资金投入技术升级改造阶段,如果被纳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管理,将导致企业无法获取银行贷款,影响企业生产研发,失去获取市场先机。
据悉,收到文书后,翁先生及时主动缴清了所欠税款及罚款,并向清远税务部门陈述企业经营情况及存在困难。在了解到企业的困境后,清远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迅速对企业情况进行核实,查明企业并非恶意偷逃国家税款后,向上级部门请示相关救济政策。经查,该企业符合规定条件,可以对该企业失信信息作不予公开处理。税务部门马上告知翁先生办理流程、所需材料和有关政府部门的证明文件,在税企共同努力下,翁先生的企业成功获批通过“黑名单”不予公布。
“惩戒是手段,而非目的。在稽查执法工作中,我们不仅要发挥税收违法‘黑名单’对于失信企业的惩戒作用,还要积极发挥信用修复机制的正面引导作用,激发市场主体遵从税法、诚信纳税缴费的内生动力。”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主要负责人表示。
清远税务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将持续推进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工作,完善纳税信用修复机制及联合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制度,以诚信档案强化信用约束,以公开曝光加大震慑力度,营造“守信者荣、失信者耻、无信者忧”的诚信纳税社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