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清远市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企业诚信登记等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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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清远市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企业诚信登记等有关工作要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12|来源: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专栏: 最新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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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企业:

现将《清远市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企业诚信登记等有关工作要求》已重新修订,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1月25日



清远市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企业

诚信登记等有关工作要求



    一、办事流程

1.网上申请:企业使用粤建通卡登录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信息网(网址:http://www.qyjs.gov.cn)“清远市建设行业市场监管和诚信管理系统” 在“诚信登记企业入口”完成信息填报后,系统会根据企业选填业务类型自动生成带条码水印的《清远市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企业诚信档案申请表》或《诚信档案变更申请表》或《诚信档案复查申请表》。

   2.网上核查:相关部门按照企业网上提交时间先后顺序对企业提交的申请信息进行核查。

  对申请信息填写无误并符合办事指南相关要求,将通过诚信平台对企业网上申报的信息作出“同意接收”的意见,经复核无误后业务办结;对核查中发现企业申请信息有误,将一次性提出企业申请材料中存在的问题,并通过诚信平台对企业网上申报的信息作出“退回”处理。企业应按照意见全部修改完毕后,重新网上提交。直至核查无误复核通过后,企业诚信登记办结。

    二、办理时限

初次申请、变更申请、复查申请在收到企业提交的网上登记信息经核查无误后,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

    三、企业网上上传资料注意事项

1.《自觉遵守和维护住房和城乡建设市场秩序承诺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及驻清远行政负责人手写签名,加盖公章后彩色扫描进行上传,否则,将不予受理。

2.在清远设分公司的企业需上传分公司营业执照彩色扫描件(上传到总公司营业执照扫描件后)。

3.所有需要上传的个人证件(身份证、注册证、职称证)需工程师本人手写签名,盖上企业公章(注册证扫描件还需要加盖有效期内的注册章),在证件上手写“仅用于清远市诚信档案登记”并备注签名日期(年月日)(不得挡住重要信息,不得写在证件外空白处)然后上传彩色扫描件。

4.上传证件资料均需在彩色复印件上按照要求签名、签字、加盖注册章、加盖公章,再进行扫描后上传清晰可辨的彩色图片。

5.相片必须清晰可辨,个人签名必须白底黑字。

6.上传的资料需完整。

7.资质证书彩色复印件上需加盖企业出图章,然后扫描上传彩色图片。

    四、其他事项

1.企业在诚信平台录入的信息必须真实,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不予审核通过并视情况列入不良行为登记入档。

2.其他录入信息要求参照现行诚信办事指南。

3.系统平台上所留经办联系人的手机号码因需要接收系统反馈消息,所以需要确认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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