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工作报告:精准实施信用惩戒,惩戒为主变为惩戒激励并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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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法工作报告:精准实施信用惩戒,惩戒为主变为惩戒激励并重

发布时间:2020-05-26|来源:南方都市报|专栏: 联合奖惩_国家联合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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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5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向十三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下称“报告”)。报告指出,要建立信用惩戒分级管理和失信修复等机制,严格失信惩戒程序条件,精准实施信用惩戒。

报告显示,2019年依法及时删除失信名单208.3万人次,同比上升19.3%。值得注意的是,报告还提出法院要转变执行工作理念,由过去的惩戒为主变为惩戒与激励并重。

2020年是国务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实施的最后一年。近五年来,各个地方出台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相关的条款层出不穷,失信惩戒制度也发挥了重要作用。

与此同时,有些地方将不赡养老人、频繁跳槽、违反交通规则等道德或私人领域行为都纳入信用体系,不断引起公众热议,有网友吐槽“信用是个筐,什么都往里装”。

去年8月,国家发展改革委政研室副主任、新闻发言人孟玮在新闻发布会上回应了“信用机制可能被滥用”的问题,她表示,目前存在个别地方违法违规将不适用于失信惩戒机制的行为纳入了个人信用记录的情况。她在会上强调,要防止失信行为认定和记入信用记录的泛化、扩大化。

此外,很多专家学者此前建议,要使激励和惩戒的机制并举。报告中也指出,要强化善意执行、文明执行,并举例浙江宁波、福建宁德等法院推行自动履行正向激励机制,促进自动履行率大幅提升,营造了褒扬守信的社会氛围。

据了解,去年8月,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建立正面激励机制,从制度层面强调在信用联合惩戒的同时,也为自动履行当事人提供信用修复渠道,通过提高自动履行率,加强“执源治理”,从源头上减少进入强制执行的案件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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