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清城市监处罚〔2024〕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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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行为类型: |
未按照规定报送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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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21年12月20日经核准登记成立,领取了《营业执照》,但由于当事人工作人员的失误,当事人在2022年6月30日前没有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送2021年年度报告,没有向社会公示。当事人于2022年7月4日被清城区市监督管理局依法录入经营异常名录。后当事人在2022年7月19日通过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补报送了2021年的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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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公示年度报告和登记相关信息”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个体工商户可以通过纸质方式报送年度报告,并自主选择年度报告内容是否向社会公示。歇业的市场主体应当按时公示年度报告”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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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类别: |
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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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相对人名称: |
清远市远鑫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1802MA7FM549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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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
张迪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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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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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人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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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类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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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然人证件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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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内容: |
处以罚款2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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罚款金额(万元): |
0.2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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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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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17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7-04-17 |
处罚机关: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802MB2D268207 |
数据来源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802MB2D268207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4-04-23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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