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清城市监处罚〔2024〕68号
|
违法行为类型: |
清远市心悦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19年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12月10日经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当事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期限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9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于2024年3月22日被本局查获。当事人自述因公司人员自身疏忽导致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报送并公示2019年年度报告。2021年6月29日,当事人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了2019年年度报告。
|
处罚依据: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
处罚类别: |
罚款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清远市心悦食品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工商注册号 |
组织机构代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91441802MA5465UW9J |
|
|
|
|
|
|
法定代表人: |
黄镜泉
|
法人证件类型: |
|
法人证件号码: |
|
自然人证件类型: |
|
自然人证件号码: |
|
处罚内容: |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
|
罚款金额(万元): |
0.20000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4-04-17 |
处罚有效期: |
2099-12-31 |
公示截止期: |
2027-04-17 |
处罚机关: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802MB2D268207 |
数据来源单位: |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441802MB2D268207 |
数据更新时间: |
2024-04-24 |
备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