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清城市监处罚〔2024〕68号
违法行为类型: 清远市心悦食品有限公司涉嫌未按照规定报送并公示2019年年度报告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的规定:市场主体应当于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于2019年12月10日经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领取了营业执照。截止到2020年6月30日,当事人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的期限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2019年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当事人的上述行为于2024年3月22日被本局查获。当事人自述因公司人员自身疏忽导致没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十三条规定报送并公示2019年年度报告。2021年6月29日,当事人主动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并公示了2019年年度报告。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七十条规定“市场主体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期限公示或者报送年度报告的,由登记机关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可以处1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心悦食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1802MA5465UW9J
法定代表人: 黄镜泉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贰仟元(¥2000.00)
罚款金额(万元): 0.2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7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4-17
处罚机关: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2MB2D268207
数据来源单位: 清远市清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2MB2D268207
数据更新时间: 2024-04-24
备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