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清新市监处罚〔2024〕08011号
违法行为类型: 生产经营不符合国家标准腐竹
违法事实: 当事人于2024年1月10日生产腐竹200市斤,以送货上门的方式将上述200市斤腐竹批发给了英德市恒大商行,英德市恒大商行收到上述腐竹后转手销售给英德市英红镇乐琪商店(经营者:谌惠),2024年1月18日,广东省科学院生物与医学工程研究所受英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依法对英德市英红镇乐琪商店经营的腐竹进行监督抽检,检验结论为不合格(不合格项目:蛋白质,标准指标≥45.0,实测值43.0,单项判定不合格)。当事人确认上述腐竹是该厂生产经营,销售价格是13.5元/斤,销售额合共2700元。扣除生产成本主要包括原材料大豆、水电、人工、包装材料,综合算下来,腐竹的生产成本是12元/斤,每斤腐竹的利润为1.5元/斤,该批次腐竹共获得利润300元。
处罚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
处罚类别: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清新区龙颈镇盛隆腐竹加工厂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1803MA4X0KA61Y
法定代表人: 王春霞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52426********1324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一)责令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合格腐竹的行为;(二)没收违法所得叁佰元正(300元);(三)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正(5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5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0.03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3-25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3-25
处罚机关: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3MB2C37537P
数据来源单位: 清远市清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3MB2C37537P
数据更新时间: 2024-03-26
备注:
分享到微信朋友圈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