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山市监处罚〔2024〕17号
违法行为类型: 销售无熄火保护装置和产品标识不符合标准的家用燃气灶
违法事实: 经查明,当事人以45元/台的价格购进无熄火保护装置的“潮韵珠江HTD-007”燃气灶具,以55元/台的价格销售。该燃气灶具外包装箱有中文标明的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和厂址,无产品规格、执行标准、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或失效日期、警示标志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的信息。当事人无法确定购进的渠道和数量以及销售的数量,无法提供进货材料、销售记录、质量安全检测证明、3C认证证书等材料。违法货值金额为55元,无法计算销售所得利润。
处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和第五十四条“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有包装的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百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的规定
处罚类别: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创新五金交电商行
行政相对人类别: 个体工商户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2441825MA4XDE708R
法定代表人: 黄汉平
法人证件类型:
法人证件号码: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1.没收无熄火保护装置和产品标识不符合标准的燃气灶具1台;2.处罚款9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009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0.000000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9
处罚有效期: 2099-04-19
公示截止期: 2027-04-19
处罚机关: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253454722220
数据来源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253454722220
数据更新时间: 2024-04-22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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