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双公示详情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粤连山交罚[2024]00009号
违法行为类型: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
违法事实: 我单位执法人员经核查,发现当事人连山海盛旅游客运有限公司使用粤RD35765小型普通客车未持有合法有效《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客运经营。以上事实,有询问笔录、机动车业务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据为证。当事人的违法行为属于一年内第1次被查处,违法程度一般。当事人对该处理意见无任何异议,自愿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处罚依据: 《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第九十七条
处罚类别: 罚款
行政相对人名称: 连山海盛旅游客运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1825MA56GU4P0T
法定代表人: 唐洁霞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441825********0429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处罚内容: 罚款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元)
罚款金额(万元): 0.300000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
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4-10
处罚有效期: 2099-12-31
公示截止期: 2027-04-10
处罚机关: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25007323371P
数据来源单位: 连山壮族瑶族自治县交通运输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25007323371P
数据更新时间: 2024-04-15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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