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用公示_行政双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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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许可决定书文号: 清高审批环表〔2024〕24号
行政许可决定文书名称: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
许可类别: 核准
许可内容: 一、项目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龙塘镇清远奕盛众创城项目A5号楼第一至二层,占地面积806.4m2,总建筑面积1659m2,中心地理坐标:113°05'19.761"E,23°35'43.890"N,主要从事奶嘴和日用配件等母婴用品的生产,年产奶嘴200万个和日用配件10万个。二、生态环境部华南环境科学研究所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认为,《报告表》编制较规范,内容较全面,环境概况、项目建设内容介绍较清楚,采用的评价技术方法基本符合《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技术指南(污染影响类)(试行)》等有关规范的要求,污染防治及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可行,评价结论总体可信。三、我局原则同意评估单位对报告表的技术评估意见,在你公司全面落实报告表提出的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确保各项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且符合总量控制要求的前提下,项目按照报告表中所列性质、规模、地点、拟采用的生产工艺和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建设,从生态环境保护角度可行。项目还应重点做好以下工作:(一)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措施。采取有效的废气收集和处理措施,减少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项目运营期产生的注塑和交联工序废气经密闭负压收集,采用1套“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通过1根30m高的排气筒(DA001)排放。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5硫化装置要求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5特别排放限值较严者;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2恶臭污染物排放限值。加强车间管理,采取车间密闭、负压等措施,减少废气无组织排放。无组织排放废气中,厂界非甲烷总烃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27632-2011)表6无组织排放限值和《合成树脂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GB31572-2015)表9企业边界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较严值;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表1恶臭污染物二级新扩改建厂界标准值。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规定的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限值。(二)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期废水主要包括冷却水和员工生活污水。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后和冷却水一起经园区污水管网排入龙塘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执行《橡胶制品工业污染物排放限值》(GB27632-2001)中表2间接排放标准和龙塘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较严者。(三)严格落实噪声污染防治措施。项目运营过程中主要噪声设备为火花机、空压机等,经减振、墙体隔声等措施,厂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声环境功能区排放限值要求。(四)严格落实固体废物分类处置和综合利用措施。项目运营期产生废包装桶交由厂家回收处理;员工生活垃圾经收集后统一交由环卫部门清运处理;废包装袋、不合格品和边角料收集后交由资源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废饱和活性炭、废机油、沾有废机油的金属屑、废机油桶、含废机油抹布等危险废物,在危险废物间暂存,委托有相应处理资质的公司处置。(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结合项目环境风险因素,制定并落实好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的环境事故应急体系。加强污染防治设施的管理和维护,严格控制风险物质的最大暂存量,做好生产区、物料区和危废储存区的防渗防漏措施,有效防范污染事故发生。(六)本项目总量控制指标为VOCs≤0.0698t/a,符合清远市生态环境局清城分局《关于清远市品盛日用品有限公司年产奶嘴200万个、日用配件10万个建设项目总量控制指标的函》(清城环总量函〔2024〕9号)的要求,其总量来源于广东清远市宾德聚合材料有限公司VOCs整治项目的削减量。四、项目环保投资应纳入工程投资概算并予以落实。五、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经批准后,项目的性质、规模、地点、采用的生产工艺或者防范污染的措施发生重大变动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六、项目建设应严格执行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按规定接受生态环境部门日常监督检查。
行政相对人名称: 清远市品盛日用品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类别: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相对人代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工商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 税务登记号 事业单位证书号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91441802MAD6Q69010
法定代表人: 张玉梅
法人证件类型: 身份证
法人证件号码: 360311********008X
自然人证件类型:
自然人证件号码:
许可编号:
许可证书名称:
许可决定日期: 2024-04-28
有效期自: 2024-04-28
有效期至: 2099-12-30
许可机关: 广东清远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许可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050699550Y
数据来源单位: 清远市高新区行政审批局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1441800050699550Y
当前状态: 有效
数据更新时间: 2024-04-30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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